💰 罚款红线
违规行为 · 处罚标准
以下行为依《固废法》第111条,处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罚款:
未使用电子联单
10万-100万
《固废法》第111条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
10万-100万
《固废法》第111条
未经批准转移固废
10万-100万
《固废法》第111条
⚠️ 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处 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罚款(《固废法》第111条)
⚠️ 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处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罚款(《固废法》第111条)
🛡️ 合规声明: 我们愿意帮每位想做好的伙伴走到合规。但对于拒绝学习了解、或试图篡改电子联单、破坏合规流程的行为——我们不合作。守住底线,守护生态环境,敬畏自然法则,是对法律和所有遵守法规伙伴的共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1条 · 《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 板块一 · 国家政策
⚖️ 法定职责
《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污染,对所造成的污染依法承担责任。产废单位应建立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核心原则:产废单位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该责任不能因委托第三方而豁免。
⚠️ 违规委托处置:处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罚款
📜 固废法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未按照规定填写、运行电子联单的;
(六)未建立管理台账的;
(七)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电子联单或者未建立管理台账的。
📌 核心政策 · 双重对标
国办函〔2025〕57号 · 国发〔2025〕14号
国办函〔2025〕57号(建筑垃圾治理意见)
· 2027年底前,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 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 ≥ 50%
· 鼓励采取提前预约、袋装投放、箱体收集等方式收运装修垃圾
国发〔2025〕14号(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部署的专项文件
· 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 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 5.1亿吨
· 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治理体系
🏛️ 板块二 · 履职要求
🏛️ 党政同责 · 终身追责
中办国办2025年7月印发。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
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核心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 终身追究制。
📋 对街道/园区的履职提示
属地管理 · 全程留痕 · 迎检无忧
街道、园区作为属地管理第一线,需确保辖区内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合规。电子联单是落实全过程管理的关键工具,联单数据不可篡改、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是迎检备查的核心依据。
履职要点:
1. 督促产废单位建立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2. 推广电子联单,替代手工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溯
3.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完整联单数据
📍 板块三 · 地方政策
🏙️ 江苏省
省级层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明确到2025年,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 南京市
市级落地方案,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推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明确各区、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电子联单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领域的应用。
📍 本地项目关联
无废在线 · 鼓楼区备案项目
本项目已获得鼓楼区城管局正式批复,纳入区级"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库,项目代码:2405-320106-89-05-923333。平台体系为街道、园区提供电子联单+数据看板,助力属地履职合规。
备案证号:鼓政务备〔2026〕33号 | ICP备案:苏ICP备20008535号-1
🔴 执法案例 · 合规警示(有图有真相)
以下案例均为政府/官媒公开通报,点击展开查看详情。传统垃圾池混投、混收混运、无台账无数据,全链条违法风险极高。
案例
上海金山 · 建筑垃圾违法链条
近 1000 万元罚没
来源:上海城管执法局 · 2026年通报
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链条被查处,
罚没近 1000 万元。传统混投混收、无台账无数据,全链条违法风险极高。
🖼️/🎬案例图片/视频占位(后续替换真实素材)
案例
温州鹿城 · 39车渣土深夜偷倒
一案双查 共罚 24.56 万
来源: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偷倒者罚 11.56 万 + 施工单位罚 13 万。
个人随意倾倒、单位未核准处置,双罚并行。
🖼️/🎬案例图片/视频占位(后续替换真实素材)
案例
长沙 · 六起典型违法案例
共计罚款数万元
来源:长沙市城管局 · 2026年
未经核准处置、随意倾倒、非专用车辆运输——三类典型违法行为均被处罚。
🖼️/🎬案例图片/视频占位(后续替换真实素材)
案例
郴州某企业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警告 + 罚款 5000 元
来源:郴州市城管局
企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查处,
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
🖼️/🎬案例图片/视频占位(后续替换真实素材)
🟢 我们怎么解决 · 合规闭环
电子联单 + 数据直采
扫码即采 · 联单闭环 · 不可篡改——不是手工台账,数据自动生成、真实可溯。
合规闭环 · 源头可溯
产生联 → 收运联 → 处置联,全链闭环;源头分类不落地、日清不过夜。
数据看板 · 政府可查
台账完整 · 备查无忧;机制里嵌入监管,迎检 1 分钟调出全部数据。
联单不是纸老虎,是长牙齿的法律手段。
谁用谁合规,谁不用谁被罚——选我们,就是从源头杜绝上述风险。
📷 政策图解 · 视频解读
🖼️
政策图示、流程图、视频解读将在此处展示
(预留位置,可插入图片或视频)